日子都会在将来等着他,而当下他周围的一切,落后的城市、平庸的学校……不过是他年幼暂伴,有朝一日,总会离开的。 听着周仲森那些话,不知不觉,也就那么长大了。 十七岁那年,周仲森果然把他接到B城,很快周叡则公开了他的身份,他被允许有正常的社交,周仲森也开始频繁带他出席,帮他结识圈子里的同龄人,好成为他将来的手足和臂膀。 周仲森为他做了很多,只可惜幼时被灌输的一切都会根深蒂固。他骨子里的孤僻冷漠、遇见人时下意识的疏离回避,时至当日,早就已经改不了了。 可是成功的企业家们总是能言善辩、谈笑风生,于是一年一年,周程书还是努力成为了那样的人。 镜头前淡笑自若,酒桌上侃侃而谈,他坐在那里,就稳稳代表半个鸿睿,举手投足,人人说他天生是博弈言商的料,只有他自己知道,他对社交的厌恶和抗拒从没变过,一切一切,都只是他的表演。 他的确从没有过朋友,错失了友情真挚的年少时,再后来出现在他身边的人,已经无一不带着利益和算计。 没有朋友,也没有情人,近似情人的倒是有过一个,却终究也不是。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。 沈沐雨新戏杀青后,从小县城飞到了B城。两部戏的空窗期,她拍了两个广告,录了一段综艺,然后就直奔江繁的鲜花店。 “我买束花,要红玫瑰。” 江繁抱臂倚门,挑起眼角审视她:“不是说改邪归正了?” 沈沐雨一笑:“本性难移嘛。” 沈沐雨定居S城,从前江繁和赵景谦也住在S城时,她就经常来光顾她的花店。 她的每一任小狗,脾气秉性都不相同,约会时她习惯送他们玫瑰花,有时白的,有时粉的,红的倒是很少见。 罗德斯红玫瑰暗艳夺目,江繁弯腰抽几枝,清水顺着她的指尖流下去:“这次这个,不太一样?” 沈沐雨回味一番,点头赞同:“不太一样。” 江繁笑了。也不多问,低头剪着枝叶,说:“对人家轻点儿。” 在他们这个圈子里,似乎什么癖好都不稀奇。毕竟作为公众人物,行程太满,压力太大,压力诱发性欲,一有空就忍不住想发泄。 不过沈沐雨的癖好却不是进入娱乐圈才有的,她是天生的。大学时候,江繁有幸参观过她的储藏室,各种各样的麻绳和锁链,皮鞭、蜡油、手铐、乳夹……沈沐雨期待从她脸上看到兴奋的神色,但江繁看了一阵,最终只是皱眉。 “不感兴趣?”沈沐雨问。 “不感兴趣。” “不觉得很刺激吗?” 江繁摇头-->>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