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大主宰之我为青萍》

第十七章:杀柳(1/4)

    地煞七十二法:隐形。

    能将自己及他人乃至一切物体隐去身形、遮蔽气息。

    只是苏青现在道行不够,只能隐去自己。

    苏青站在盆地边缘的一颗树上,望着立于中央的黑树,再次掐诀。

    地煞七十二法:聚兽!

    不多时,数头低级灵兽从树林中跑出,来到苏青脚下,绕着树转圈,目光疑惑。

    苏青也没有耽搁,三下五除二将这些低级灵兽扔进了盆地。

    噬灵蜂即刻被这些灵兽惊动,随着嗡鸣声响起,一片黑云飞离了黑树。

    而那数头灵兽见此也疯狂逃窜,二者一追一逃为苏青争取到了充足的时间。

    当最后一抹黑云飞离黑树,苏青随即动身来到了树梢上,黑树上虽然还有一些残留的噬灵蜂但也没有发现苏青。

    只见树顶上枝叶遮蔽之处,一具身着灰衣的骸骨盘坐于此,骸骨手中持着一根黑笛,每当微风拂过便有许许笛音传出。

    残留在树上的噬灵蜂则身体一颤一颤的随着这笛音摆动着,甚是骇人。

    苏青将笛子自骸骨手中抽出,收入袖里乾坤中,随后在骸骨身体各处摸了摸,自衣摆下摸出了一个小瓶。

    当苏青将其自衣摆下拿出时,周遭残留的噬灵蜂都是嗡鸣了一声,看来这便是原本牧尘拿走的那瓶可以吸引噬灵蜂的黑色液体了。

    苏青也是将其迅速的收了起来,以免再对噬灵蜂造成刺激。

    骸骨身上也没有什么东西了,仅留一身灰衣,苏青也是拱手拜了拜,谢过此人的黑笛和瓶子,在心中默念道:

    太上敕令,超汝孤魂;

    鬼魅一切,四生沾恩。

    有头者超,无头者升;

    枪诛刀杀,跳水悬绳。

    明死暗死,冤曲屈亡;

    债主冤家,讨命儿郎。

    跪吾台前,八卦放光;

    站坎而出,超生他方。

    为男为女,自身承当;

    富贵贫穷,由汝自招。

    敕救等众,急急超生;

    敕救等众,急急超生。

    随后,一把火烧了尸骸,归于天地。-->>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