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走路趔趄到底是因为腿脚不方便,还是喝多了的道理是一样的。
演员诠释的是角色,以及角色身上的特点。
这个剧本的主角是什么?
就是这样。
带着迷迷糊糊不清醒的头脑,从第一个房间到最后一个房间的所见所闻。
而当这几步路走出来,把“我喝多了”的状态透过肢体语言告诉大家伙时,至少在孙指导这里,这个名为“许鑫”的学生……合格了。
甚至夸一句很有天赋都不为过。
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如此表现出来一个人宿醉时,眼睛如何眨动的细节的。
可他却不知道……这压根不是什么细节。
而是许鑫熟到不能再熟的基本操作而已。
不就喝多么。
一周七天,三天酒吧三天KTV,剩下一天放假休息的节奏,他可是熟的不能再熟了。
不过那是最开始来燕京的时候。
那时候的燕京什么都是新鲜的,没喝过的洋酒,不知道名字的红酒,只要撒钱就能让人恨不得把自己当爷爷供起来的那种成就感……其实都在那一场宿醉之中了。
可乐此不疲了一个多月后,他反倒不喜欢喝酒了,而是喜欢一周7天,六天时间泡在酒吧里。
也不喝酒,就往卡座一座,等着那些营销经理安排一桌女孩过来作陪。
瞅着顺眼呢,过来坐我旁边,其他的滚蛋。
瞅着不顺眼呢,这一波都走。
享受着自己一个人坐在卡座里面,被那群坐在大厅里的男男女女偷瞄的虚荣感。
然后等那几个活好身段白的歌手某一位上台唱歌,送个万把块的花篮过去,听着她一边唱歌一边感谢,以及歌唱环节结束后,端着酒杯过来作陪时,全场瞩目的模样。
那种虚荣感可要比宿醉什么的舒坦多了。
最后在一群酒吧门口拦出租车,或者是抽烟聊天的人那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中,开着法拉利扬长而去……
这才是他现在的节奏。
咳咳,扯远了。
不管怎么说吧,宿醉的状态,许鑫门儿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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