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我,此世唯一超凡》

第七十一章 那个东西(2/3)

>
    诸如——“天晴,丹阳湖很清”、“我迟到了”、“太行山比我想象的高”、“无事”、“闲来无事,喝酒”、“三月四号,无事,千禧楼的姑娘很润”……

    可以看出来在写这本日记的时候此人还很年轻,记述的内容也大多都跟吃喝玩笑有关,并且李衡可以断定此人的身份非富即贵!

    有两方面可佐证。

    一是他的日记内容十分跳脱,经常一会在这个名山大川,一会又到另一处风景名胜,大江南北各处都有,一个能到处游乐玩耍的人肯定不是口袋羞涩之人。

    二是李衡在日记里看到他记录自己曾和一位郑姓人物吃饭,而这位郑姓人物乃是上世纪末香江的一位大富豪,并且字里行间体现出来和这位郑姓人物交谈颇为随意,毫无上下之分。

    一个能和香江富豪插科打诨平等交流的人,绝对有着很高的身份地位。

    但就是这么一个享受过最高级的人生,经历过常人做梦都做不来的荣华富贵之人,居然能够毅然决然得抛下一切财富名利,直接躲入深山苦修三十年。

    这就是说他脑子坏了也不为过吧。

    很快,李衡跳过大多数无用的信息,很快就翻到了日记的最后几页。

    “我看到了!那个东西!真的看到了!”

    忽然,日记的笔锋变了。

    之前的平淡随性潇洒自如的感觉一扫而空,取而代之的是激动莫名,甚至在纸面上都能看出当时写下这些文字时下笔是何等用力,以至于如此坚硬的印刷胶面纸都留下了深深的笔痕。

    “亲眼目睹了那个东西之后,我便坚信,仙,是真正存在的!”

    几乎不用再做猜测了,记录在日记中的文字已经明确得指出来日记的主人心理变化的起源。

    继续翻下去。

    “我不知仙是什么,也不能知道仙以怎样的姿态存在,更不懂如何才能找到仙,但是那东西的存在,令我知道,仙一定存在!”

    “那东西消失了,但我的脑子已经无法忘记,我时刻都在回忆,回忆!”

    这种口吻肉麻的仿佛情书一般,但是对象却并非是某位姑娘,而是“那东西”。

    再往后日记里就只剩下“那东西”和“仙”了,这两个概念仿佛占-->>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