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爱情公寓之我前妻叫诺澜》

12.我还没吃饭呢(2/4)

跑的进了店。

    张伟坐下。随后便在自己口袋里掏东西。

    “哥,你车钥匙,车我停店门口了,等下你回去直接开走吧。”张伟说道。

    “行啊。”秦宇接过车钥匙。

    等待菜上桌的时间里。

    秦宇张伟闲聊了起来。

    秦宇:“你们这小区附近的生活设施很齐全啊。”

    “是挺齐全,怎么说这里也算市中心吧。”张伟说道。

    “阿伟啊,我就想问问,如果说一方不同意离婚,是一定要分居两年吗?这个时间,会不会太久了?”秦宇问道。

    他才不是因为什么财产分割的事情想问张伟呢。

    “这个,其实目前法律界也有人提出了这个问题,据我估计,估计十年后这个分居判定时间能缩短到半年左右,但是现在嘛,得要两年。”

    “毕竟这个法律条文要改,那是很郑重的事情。”张伟搓着手,说道。

    “一方不同意离婚,而婚姻又没有重大变故的,大概率的确会被要求先分居两年。”(ps:剧情需要,具体情况具体分析。)

    “这样啊。”秦宇撑着腮帮子,觉得很苦恼。

    “鸡汤,呸,烧烤来咯!”店里的服务员小哥开始上菜了。

    “不说这个了,这两天麻烦你了阿伟,先吃饭。”秦宇示意张伟开动。

    “哥,你这不打我脸嘛,你帮我难道就帮少了?我帮你做事那是应该的。”张伟连连表示不麻烦。

    就前两年,张伟考律师证那年,复习压力大,生活压力也大,不还是秦宇借的钱给张伟,不然工作、考证,张伟准有一头顾不上。

    “不过说真的,我还真不想帮你做这事,哥,离婚这件事,咱们是不是再仔细思考一下?”张伟怯怯的开口。

    “万一这只是一时被情绪裹挟了呢?”

    “阿伟你不用说了,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。”秦宇不想听这话。

    多刺挠啊,如果不是以前一次又一次的失望,今天秦宇又怎么会那么决绝呢?

    真当离婚是小孩过家家啊!

    “哦。”张伟小可怜,不敢劝了。

    怎么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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