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雨夜,病娇妹妹求我收留》

第65章 哥哥在外偷吃了(第三更,爆更完成。想被大家电一电)(2/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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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——

    关于指弹。

    并非广义上的“用手指弹奏乐器”。

    而是指代一种吉他演奏风格——

    一个人、一把琴,同时演奏出一个乐队的声音。

    即“多声部一人奏”。

    这个风格之所以能被广大吉他爱好者追捧普及,是因孤独自闭的小伙伴太多,导致许多人不好意思在别人面前开口唱歌,让“弹唱”这种表演形式对这部分群体而言成为了阻碍——

    因此,不用唱歌、只需演奏的Fingerstyle(指弹风格)就慢慢成为了民谣吉他的一种主流,

    与古典独奏曲隔街互喷。

    陆清倒是对这种风格上的隔路并无太多感觉,

    虽然自己身为野路子,与科班生道不相同不相与谋,但大叔曾经说过一句话——

    “真正有造诣的音乐人,往往是博爱的。”

    正是因为这句话,

    陆清才不会在寝室里谩骂阳仔,哪怕是对方的耳机里传出“刀!怒斩雪翼雕!”、“惊雷!这通天修为天塌地陷我紫金锤”这样下头的土嗨“歌词”(甚至不能称之为作词),

    他也能勉强忍住,不像文乐那样反手就是一个塑料雪碧瓶砸过去。

    说起自己与指弹的缘分,

    不得不回想到几年前,

    自己刚刚学琴不久,还是个初中生的时候,参加初露锋芒的亚洲指弹吉他大师押尾先生来到中国进行的巡演。

    犹记那天是在天城大剧院,

    自己的二代目老师,李老师,拉着自己一起去看他偶像押尾桑的演奏会。

    李老师这个人很有意思——

    虽然是音乐学院毕业,但行为极其叛逆。

    明明学的是古典吉他,却非得天天练指弹,甚至为此买了把2万块的名琴——Taylor714ce,

    天天享受着在可口可乐里倒百事的奇妙快感。

    当初李老师的话是这样的:“我们学琴,不能光学琴。”

    “学吉他,肯定不能只学吉他。”

    很难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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