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千两!”
一千两黄金,买一个红尘女子的初夜。令狐小虾想着自己要是有这么多钱,会不会也这么大手一挥就叫出去了。事实上,这个数字已经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。
此时,杨公子咳了一声,轻声道:“此女只应天上有,人间能得几回见。以钱买卖实在是对世间宝物的不尊重。”话完,他望了一眼朱三,朱三意会,从身旁拿出一个精致的长盒,盒子打开,拿出了一把纸扇,纸扇展开,上面是一首诗,内容是李白的《将进酒》。
众人不明所以。因为看上去,这把扇子,还有书法,甚至比装扇子的盒子都不值,莫说千两黄金,就是十两都不值。
杨公子却缓缓接过扇子,道:“诸位可知将进酒?”
这么有名的诗,自然是有人知道的。
杨公子满意地点点头,道:“论书法,大唐最有名的莫过于张旭,然而张旭的字固然好看,却也仅仅是字好看而已,我这把扇子上的字虽然难看,却是写这首诗的本人所写!”
“李白?李白!”所有人都惊呼。
“不仅如此,这把扇子也是李白本人所用过!你们觉得这把扇子值不值一千两黄金?”杨公子说。
所有人都沉默了,因为这种东西可以说是世上唯一一件,不仅稀世罕见,其收藏价值更高,若是能安好地留到后世,更无法估量其价值。
可是,突然有个人却哈哈笑了起来。笑声脆脆的。是顾晓。他站了起来道:“李白固然是大唐第一诗人,他留给世人的东西固然也不可估价,可是,李白已经驾鹤回天上去了,你说这扇子是他用过的,谁来证明呢?”
大家纷纷望向这位武当弟子。他说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。便有人跟着道:“正是,谁来证明呢?那我要说我这把扇子是秦始皇用过的!”说完,他顺手把放在桌上的扇子展开。
那固然也是一把好扇子,但显然,他只是在扯淡。
就算李白自己跳出来说这把扇子就是他用过的,这个时候也不会有人信的。杨公子却还是笑着,道:“这不难,我也不用你们信,胡七是湖上人间的老板,只要他认就可以!”
朱三把扇子拿到胡七面前。
胡七显然就是个粗人,却是个精明的人,道:“杨公子是杨公公的干儿子,又怎会作假呢?就算是假的,别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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