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敲敲桌子:一个星期……原来都是骗人的,你一直骗我……好吧好吧,一个星期,带你出去玩。
条件是小光非你不娶。
好,我能做到!我说。
小光看上去不很聪明的样子,虽然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,但勉强糊弄他一下还不难。
再说惩罚,如果他移情别恋,那是他的事,我不会罚你。
但是,如果你做不到他的要求,让他向我投诉,你要关电笼子,一次五小时。
嗯……我知道他没有经验,有时候下手没轻没重。
我的意思是,你不要当面拒绝他,用些柔性的手段逃避,掉掉眼泪,装装柔弱。
不要伤害他的自尊心,他这个年纪最容易被女人伤到,你要尊敬他、依赖他。
……好吧,我尽量。
当然,他不需要知道这是我吩咐的,你要让他认为,你是发自内心的喜欢他。
这是一定的。
不过,他要带我离开怎麽办?先生想了片刻:就说你欠我钱吧,要当三年性奴偿还。
好,曼曼喜欢这个点子。
我们真的这样做吧,我写个借条。
为什麽?这有什麽好玩的?这样我们就被绑在一起了,你不会再说让我搬出去。
我觉得这个主意棒透了。
你脑子里在想什麽?用经济威胁禁锢别人是违法的,说说就算了,我怎麽会让你留下证据。
什麽违法,你每天都在做违法的事……哪有,你见到的和你听说的,我什麽时候做过坏事?你打我。
那是性游戏,你每个星期都签一次知情同意书,只不过从来不看内容。
……你让人强奸我。
别胡说,你是自愿的。
而且你下面的两个洞从来没留下一滴精液,除了昨天我的。
不过所有人都看到是你主动的,怎麽告也不成立。
就算阴道里没留下精液,也能告强奸吧?其它证据呢?你的内裤上有精液吗?我没有穿内裤……为什麽?是犯人脱的吗?不是,是我一直没穿内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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